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輔導室主任
張貼日期: 2025-04-07 14:20:42 點閱:31
說明:
一、敬請檢附助學金申請書及中低收入證明(或由班導師視實際情況出具證明)、學期成績證明、戶口名簿影本等,並於114年04月25日前逕寄員林寺辦理。
二、學期成績以112學年度下學期及113學年度上學期成績為依據。
檢附助學金設置辦法與申請書,
如符合申請要件規定者,
得由學生或家長檢附相關文件,逕向財團法人申請或掛號函寄員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