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有關臺南市政府辦理「績優運動選手就業輔導實施案」,即日起受理申請至110年3月10日(星期三)止,請協助轉知所屬人員,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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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者 訓導組長   


張貼日期: 2021-03-03 10:42:26  點閱:138


一、 依據臺南市政府110年2月24日府教體處競字第1100178169B號函辦理。
二、 申請資格:近10年內設籍臺南市(含原臺南縣市)之績優運動選手,於100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所獲參賽成績如符合「臺南市政府辦理績優運動選手就業輔導實施要點」規定,且具有高中(職)以上學歷,得提出就業輔導申請。
三、 旨案輔導就業職缺以臺南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之約聘(僱、用)人員、臨時人員及清潔隊員等人員為主,並以排除須具備特殊專長或限定相關科系之職缺為原則。
四、 請有意願者於110年3月10日(星期三)前檢送申請表及相關文件親送或郵寄(郵戳為憑)至臺南市體育處,核定結果另函通知,核定為A+級選手由臺南市政府專案安置,B級及C級選手配合臺南市政府110年第1次約聘(僱、用)、臨時人員集中公開甄試期程以甄選方式辦理。
五、 檢附「臺南市政府辦理績優運動選手就業輔導實施要點」及申請表各1份。
六、 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臺南市政府承辦人丁婉婷小姐,電話:06-2157691分機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