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台灣身心障礙藝術發展協會辦理「第七屆光之藝廊創作獎徵件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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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者 輔導室主任   


張貼日期: 2021-04-07 13:20:59  點閱:290


說明:

一、       依據:中華民國110317日藝字第110004號函辦理。

二、       收件日期:110315日至110615日止。

三、       徵件資格:至民國110615日止,凡年滿12()以上,領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手冊者均可參加。第五、六屆光之藝廊創作獎及特別獎得獎者需間隔兩屆之後始得參加(佳作獎不在此限)

四、       相關規定請參閱實施計畫(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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