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0-08-27 10:20:21 點閱:444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9年8月26日北市教資字第10930758823號函辦理、行政公告第10906410號諒達。
二、縣市政府可推薦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職組各5組直接參加複審(需自行負擔報名費) ,如需本府推薦,請於109年10月31日前函文本府並附上以下資料:
(一)報名表:可使用簡章附件4表格。
(二)作品摘要說明表:可使用簡章附件5表格。
三、教育處將審核表件後函文推薦,惟有關報名事宜則請自行參閱簡章,於複審報名期限內完成線上報名及繳交審查工本費。。
四、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保留因應疫情、天災等不可抗力原因,調整競賽簡章、規定或取消競賽等權利。
五、本案聯絡人:臺灣師範大學計畫辦公室,電話:02-23516411,信箱:ieyitw@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