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1-05-06 10:06:24 點閱:231
壹、前言:
校園安全是教育工作者重要的課題,校園安全範圍甚廣包含身、心、靈三方面的學習情境與安全。校園緊急傷病處理應組成一個團隊來承擔,每位教職員工都有責任,從現場急救,照顧傷病學生、送醫方式、程序等都應是學校所應討論與重視的問題,並訂出一套方案,方才不會互相推諉或臨時慌亂危害師生生命安全。因此,訂定緊急傷病處理辦法,擬定學校緊急應變程序、工作執掌與分工,才能將傷害降至最低。
貳、依據:
叁、目的
肆、校園常見的急症與傷害
伍、處理原則:
一、學生的安全與急救為第一要務,應本「發現快、反應快、處理快」三快原則。
二、學校傷病處理僅止於簡易救護技術操作,不能提供口服藥或侵入性醫療行為。
三、沉著鎮定,避免驚慌失措,如遇到無法由簡易救護方式得到舒解,必須立刻與家長或監護人聯絡,以維持學生生命為優先考量,將孩子帶回自行照護或協助送醫處理,避免發生處理照護責任糾紛。
四、注意自我保護,處理過程中避免被傳染疾病或引起醫療糾紛;並對學生展現誠意與職責,對學生之狀況,予以後續追蹤、關懷與回報。
五、確實紀錄並追蹤,以便瞭解校園安全及傷病的狀況。
陸、處理時機:
一、事件發生時處理
二、學生緊急傷病處理流程
緊急傷病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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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擊者通知師長或健康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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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人員程度判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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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傷送健康中心護理 |
重傷送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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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改善 |
改善 |
1.級 2.護理人員急救措施。 3.訓導組長報警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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級 聯絡家長 |
返回教室 |
1.護理人員、級任導師或教導主任派員隨車至醫院 。 2.教務組長派員代課。 3.訓導組長依緊急事故傷害通報教育局或校安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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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聯絡上↓ |
能聯絡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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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長至醫院慰問 。 2.教導主任負責校務並為公關發言人。 |
教導處派員協助送醫 |
家長帶回休養或就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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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
處理方法 |
目擊者 |
通知健康中心或師長,勿隨意搬動病患。 |
健康中心 |
1.輕傷時處理傷病及觀察,必要時連絡導師、教導主任。 2.重傷或校內無法處理時,給予適當的急救並護送就醫。 |
師長 |
1.通知健康中心處理,並給予適當的急救。 2.重傷時,協助送醫並通知家長、聯絡119。 3.重大傷害時,可逕行通知警察局、區域急救中心。 |
教導主任 |
1.報告校長、協助送醫。 2.必要時直接向當地教育主管機關報告並通知警察局。 3.負責校務並為公關發言人。 |
總務主任 |
1.負責聯絡交通工具。 2.緊急基金的代付。 |
教務組長 |
調配代課教師。 |
訓導組長 |
經校長核可後通報校安中心及教育局。 |
三、學生緊急傷害送醫標準
1. 生命徵象明顯改變。
2. 腦神經狀況出現:意識型態改變,如昏迷、意識不清、噁心、嘔吐、 抽筋。
3. 大量出血或吐血。
4. 呼吸困難。
5. 眼睛傷害造成無法行動。
6. 嚴重上吐下瀉。
7. 燒傷、灼傷;30%之一度灼傷,15%之二度灼傷及三度灼傷。
8. 骨折、脫臼。
9. 動物咬傷合併症;如傷口明顯化膿、發燒、抽筋等。
10. 其他。
四、事件發生後追蹤處理
柒、本計畫經校長核准,並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