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接種COVID-19疫苗注意事項」

上一則公告 下一則公告

張貼者 護理師   


張貼日期: 2021-05-25 10:48:25  點閱:185


接種COVID-19疫苗注意事項

  • 發燒或正患有急性中重疾病者,宜待病情穩定後再接種,以避免疾病本身的症狀與疫苗不良反應相互混淆。
  • 使用抗血小板或抗凝血藥物或凝血功能異常者施打後於注射部位加壓至少 2 分鐘,並觀察是否仍有出血或血腫情形。
  • AstraZeneca COVID-19疫苗與注射後非常罕見的血栓併血小板症候群可能有關聯,接種前請與醫師討論評估相關風險後再接種。
  • 過去曾發生血栓合併血小板低下症候群,或肝素引起之血小板低下症者,應避免接種。
  • 接種疫苗後28天內,若出現以下任一症狀,請立即就醫並說明疫苗接種史。

*嚴重持續性頭痛、視力改變或癲癇
*嚴重且持續腹痛超過24小時以上
*嚴重胸痛或呼吸困難
*下肢腫脹或疼痛
*皮膚出現自發性出血點、瘀青、紫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