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輔導室主任
張貼日期: 2021-06-03 09:40:29 點閱:204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5月25日新聞稿辦理。
二、學校如雇有特殊教育助理人員者,停止到校上課區間係屬雇用契約期間,相關服務續依本縣教育處新雲端行政公告編號11004368所敘辦理。
三、另,檢附因應疫情停課居家線上學習Q&A1份,是項人員相關到校上班請貴校本權責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