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域安全宣導] 110年9月20日於本縣鹿港鎮彰濱工業區附近發生學生溺水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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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者 訓導組長   


張貼日期: 2021-09-20 21:47:50  點閱:156


從事水域活動時,應選擇合格場所(ex:合法經營之游泳池)或完善安全設施及配置救生員之海水浴場,並謹記「救溺五步」與「防溺十招」,考量自身體能,從事安全的水域活動。

https://watersafety.sa.gov.tw/home/%e6%b0%b4%e5%ae%89%e5%ae%a3%e5%b0%8e%e5%bd%b1%e7%8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