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4-01-08 11:21:05 點閱:135
一、參加對象:凡就讀本縣公私立國民小學在學學生皆可參加。
二、比賽組別:
(一) 團體低年級組(1~3 年級)
(二) 團體高年級組(4~6 年級)
(三) 個人低年級組(1~3 年級)
(四) 個人高年級組(4~6 年級)
三、團體組參賽人數規定: 團體低、高年級組每隊成員 2 至 5 名(至少 2 位,最多 5 位),不符規定者,視同表演賽不列入評分。
四、團體低年級組、團體高年級組、個人低年級組及個人高年級組,各組每校可各報名一隊(人),同校最多可報 4 組,惟競賽員不得跨組報名,違者取消競賽資格。
五、其他參賽詳情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