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宣導 / 張貼者 訓導組長
張貼日期: 2021-06-18 09:51:49 點閱:200
(一)路口禮讓,支道車讓幹道車先行。(二)兩車同為幹道或支道,或是未劃分幹、支道路口,轉彎車讓直行車先行。 (三)不當危險駕駛,拒絕惡意逼車。